1. 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强国梦同中国梦紧密相连”和“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武汉的要求,提升武汉体育设施建设水平,促进全民健康、实现全面小康,编制了《武汉市体育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16-2030年)》。
二、指导思想
落实全民健康全面推进小康社会、群众体育是体育强国之基的发展战略,围绕城市发展目标,按照建设“体育强省”的要求,突出“健康武汉”主题,以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为基本任务,着力建立健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紧密结合城市空间布局和人口分布变化,统筹考虑全市体育设施布局,形成大中小层次配置合理、专业化与普及化比例适中、赛时平日利用有效的体育设施布局体系,推动武汉体育事业全面发展。
3. 规划范围
该项目规划范围为武汉全市,重点规划范围为武汉城市发展区,面积3261平方公里。
四、规划期
规划期为2016—2030年。
五、规划目标
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包容”的基本原则,建立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全市体育设施布局体系,全面提升武汉市群众体育活力、赛事体育影响力、竞技体育实力,形成与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相匹配的体育发展水平和发展环境,建设健康武汉,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体育名城。
六、体育设施规划体系
按照“健身活动在社区、科学锻炼在街道、体育享受在区、竞赛表演在省市”的总体思路,规划构建省(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体育设施布局体系。
其中足球场地设施用地,(省)、市级体育设施服务于整个城市和更大区域,主要为高水平竞赛或训练场地,具备举办大型国际综合性比赛或高水平单项比赛的能力,包括(省)、市级体育中心、(省)、市级单项体育设施、(省)、市级体育训练基地。
区级体育设施服务于全市各区,主要功能是承接区级文化体育活动,满足全民健身需求,主要以综合性体育场馆形式建设,可共享大型综合赛事或单项赛事。
街道(乡镇)级体育设施和社区(村)级体育设施的主要功能都是满足人民群众日常健身活动。街道(乡镇)级体育设施是供广大群众进行科学锻炼的全民健身设施,可开展球类运动、健美操、游泳等体育健身活动,服务半径为1000-2000米(步行30分钟内);社区(村)级体育设施是供广大群众就近开展球类运动、健美操等简单体育活动的全民健身设施,服务半径为500-1000米(步行10分钟内)。
七、体育设施建设标准
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参考国内外城市体育设施相关建设标准,考虑到武汉市实际情况,以及不同层级体育设施服务水平、内容、形式的差异,采取“用地控制”和“项目控制”双重管控标准。
(省)市级体育设施:新建单项体育场馆用地面积不少于30公顷,体育中心用地面积不少于100公顷。体育训练基地规模主要根据项目场馆建设需要和培养运动员人数核算,一般配套建筑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65平方米。
区级体育设施:满足“两馆一场一园”(综合体育馆、标准游泳馆、标准体育场、体育公园)建设要求。每区区级体育用地总规模不低于10公顷,新建单体设施用地规模不低于3公顷。每区至少拥有1个体育主题公园。
街道级体育设施:在编制单元内实施,按人均用地面积0.2-0.3平方米计算,包括室内体育中心和室外综合运动场,总用地面积不低于1.5公顷。其中,综合运动场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以小型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乒乓球场、儿童活动区、多功能健身广场为必备场地。室内体育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8000平方米,以标准游泳池、羽毛球场、乒乓球室、健身俱乐部、健身E家为必备项目。
社区级体育设施:参照《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在居住用地范围内布局,按照居住项目总户数乘以户均场地面积建设管理,人均室外场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人均室内场地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其中,乒乓球、健身步道、儿童活动区为社区必备场地。
乡镇、村级体育设施根据人口规模,参照街道或社区配置标准。单个乡镇级体育设施用地面积不得少于1公顷,单个村级体育场馆用地面积不得少于2000平方米,其中室内活动面积不得少于体育场馆总面积的30%,可与绿地、广场、党群活动中心等相结合。
8.总体空间结构
规划依据武汉市总体城市结构、人口、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形成“4+3+1+N”的空间体系。
“4”即四大战略功能区,即中部战略功能区、汽车之都战略功能区、光谷战略功能区、盘龙战略功能区,按照“三镇三城”发展思路,以主城为中心,在城市发展主轴线上布局未来承办全国乃至洲际综合性运动会的主要场馆。
“3”是指沿长江、汉江、三环形成三条全民健身带,以此为纽带,建设具有滨水、环城特色的全民休闲健身带,串联主要体育功能区,作为公共体育设施的重要补充。
“1”代表城郊体育休闲环,以城郊公园建设为契机,注入体育元素,在六大新城内形成徒步、骑行、攀岩、赛车、高尔夫等专业体育休闲服务场所。
“N”代表若干个体育健身圈,以街道为实施主体,结合控制性规划编制单元,形成若干个体育健身圈,完善全民健身设施布局网络,改善市民健身的场地和设施。
九、体育设施布局
规划到2030年,全市体育场地总面积达到1120公顷,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0.8平方米。
1.(省)、市级体育设施:按照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的原则,到2030年规划布局16个(省)、市级体育设施,总用地面积560.4公顷,主要分布在四大战略功能区。
中部战略功能区在三环路及其相邻区域内,通过功能优化和设施完善,保留承载城市记忆、承接省市综合性文体活动的标志性体育建筑,原则上不再新增设施和用地;车都战略功能区以“大车都”板块为基础,以足球、自行车、赛车为主题足球场地设施用地,在武汉体育中心基础上新控庆铃体育中心、中法体育中心,布局自行车、棒垒球、极限运动等专业体育场馆;光谷战略功能区以“大光谷”板块为基础,以网球、水上运动、电子竞技为主题,在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光谷国际网球中心基础上新控光谷体育中心、牛山湖体育中心,布局足球、赛艇、冰雪运动等专业体育场馆; 盘龙战略功能区以“大临空”板块为依托,按照举办洲际综合体育赛事的目标,新控盘龙体育中心、芜湖综合体育馆群建设用地。
2.区级体育设施:按照符合建设标准、体现特色的原则,规划到2030年,布局区级体育设施38个,总用地面积258.2公顷,其中区级体育场15个、综合体育馆15个、游泳馆14个。
3.街头体育设施(健身圈):突出“公平、平等、便捷、普及”原则,规划到2020年,在城市发展区内布局街头体育设施135个,总用地面积201.8公顷;到2030年,结合居住用地布局,新建街头体育设施规模按人均0.3平方米计算。
4.社区级体育设施:结合居住用地配套建设,纳入居住项目平面规划控制,由开发建设单位具体实施。
5.体育公园:沿河、湖、山、路等规划26处体育公园足球场地设施用地,形成具有武汉地域特色的专业体育休闲场所,丰富运动项目种类,改善健身环境。
评论:
1、芜湖、庆岭、中发、牛山湖四大体育中心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采取点位控制、指标控制,落实用地空间。
2、位于生态发展区内的运动用地规划以体育公园形式建设,严格遵守《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的准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