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省青少年U-19足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市(州)体育局、四川体育职业学院:

现将《2020年四川省青少年U-19足球锦标赛比赛规则》印发给你们。 请大家按照比赛规则要求,认真做好准备,积极组队参赛,确保比赛公平、公正、安全、顺利举行。

四川省体育局

2019 年 11 月 27 日

2020年四川省青少年U-19足球锦标赛

竞赛规则

1. 主办单位

四川省体育局

2、执行单位

四川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3. 主办单位

绵阳市教育体育局

四、比赛日期、地点

将于2020年1月14日至23日在绵阳市举行。

五、参与单位

(一)各市(州)代表队。

(2)四川省青少年足球比赛训练基地校代表队。

六、竞赛项目

男子足球、女子足球。

七、运动员参赛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运动员参赛条件

1、各市(州)队运动员必须是当地户籍的中学生。

2、“四川省青少年足球比赛训练基地”校队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具有正式学籍的中学生,并在校就读一年以上(不含高中生)。

3、参赛运动员须按照省体育局关于全省青少年运动员报名的有关规定,通过所在市(州)体育部门在“四川省青少年体育竞赛管理系统”进行报名。

4、参赛运动员须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持有身体健康证明; 必须向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包括比赛期间和往返途中,保险金额建议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

5、省优秀运动队中相应年龄的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比赛。

6、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在四川省的中学生,并持有身份证原件(其他年龄证明无效)。

(二)运动员资格审查

1、组委会资格审查组负责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报名参赛时,运动员将被采集指纹并拍照。

2、各队确认名单后四川省业余足球联赛,经审核仍存在违规情况的,立即取消该运动员的参赛资格,且不得再增加运动员。

3、如发现运动员违规参加比赛,立即取消其所在队伍本次比赛资格; 该队也将被取消参加明年比赛的资格。

八、竞赛方式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的足球比赛规则。

(二)执行《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措施》。

(三)比赛分小组循环赛、交叉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四)根据参赛队伍数量确定抽签和分组方式。

(5) 比赛采用11人制。

(六)每场比赛时间90分钟,每半场45分钟,中场休息15分钟。 90分钟后,双方打平,通过点球大战决出胜负。

(7)比赛使用“奥联赛”5号足球。

(八)每场比赛换人次数不限。 被替换的球员不得再次上场。 上半场和下半场的换人次数限制为3次。 半场休息时没有换人限制。

(9)比赛开始前30分钟提交球员和替补名单(不在名单内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十)排名确定方法:

赢一场得3分,输一场得0分。 根据积分多少决定排名,积分多的排名第一; 如果两支或两支以上球队积分相同,则按照以下条件确定排名:

1.通过相互比赛获得积分。

2. 抽签。

(十一)运动员装备:

1、各参赛队须准备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和防护袜。

2、比赛上衣背面号码高25厘米,胸前小号码高10厘米,短裤左腿正面号码高10厘米。

3、比赛服号码必须与参赛队员姓名、报名表一致。 不符合规定或无号码、重复号码的,不得参加比赛。

4、守门员比赛服装的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的服装颜色有明显不同。

5、比赛选手的紧身衣、短裤颜色必须一致。

6. 场上队长必须携带自己的臂章,臂章宽6厘米,且与球衣颜色明显不同。

7、足球鞋规定:如果穿无金属鞋底、无钢钉的皮革足球鞋,必须佩戴护腿板。

(12) 替补席:

1、裁判员座位面向球场,左边的替补席是主队座位。

2、替补席人数不得超过16人(替补运动员11人,官员5人)。

3、替补席人员的服装颜色必须与场上球员明显不同,并且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十三)黄牌和红牌:

1、如果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被裁判出示红牌,下一场比赛将自动停止(除非纪律委员会追加处罚)。

2、如果运动员累计两张黄牌,则下一场比赛自动停止。

3、如果运动员在同一场比赛中先领黄牌,后领红牌,则下一场比赛自动停止(除非纪律委员会追加处罚),之前的黄牌必须累积。

4、除自然停赛和未履行纪律处罚外,小组赛中的黄牌不会带入交叉赛和决赛阶段。

(十四)比赛中断:

若因无法克服的原因比赛中断,且经组委会努力仍无法恢复比赛的,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选择其他场地以弥补规定的比赛时间。

(15) 放弃、罢赛、退出游戏:

1、各参赛队因任何原因放弃、罢工、退出比赛的,参赛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按照《中国足协纪律守则》进行处罚。

2、所有已交战球队的成绩和红黄牌将被取消,纪律委员会追加的处罚将继续生效。

(十六)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1、如发现参赛队伍严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组委会将取消该队伍的参赛资格。

2、所有已交战球队的成绩和红黄牌将被取消,纪律委员会追加的处罚将继续生效。

九、录取排名及奖励

(一)男女组前8名的参赛作品给予奖励。

(二)男女组参赛队伍不足9支的,名次按实际参赛队伍数递减一位; 参赛队伍少于3支的四川省业余足球联赛四川省业余足球联赛,不予排名。

(三)设“体育道德奖”,评选办法按照大会有关规定执行。

(四)比赛评选最佳教练员、优秀教练员、最佳运动员、最佳守门员、最佳射手、最佳裁判员。 具体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10. 登记及报到

(一)各参赛队须通过所在市(州)体育部门通过“四川省青少年体育竞赛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0日,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恕不接受。

(二)男女组各参赛队可报名领队1名、教练员1名、助理教练1名、守门员教练1名、队医1名、运动员22名。

(三)各参赛队伍应于2020年1月14日到绵阳市中学实验学校报到。运动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方可参赛:

1、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包括赛区及往返赛区的方式)。

3、身份证原件。

4、学籍证明【经市(州)教育局审核并盖章的《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报到表》。

5、近期2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11. 资金

各参赛队自行负责往返赛区的路费以及比赛期间的食宿费用; 食宿由赛区统一安排。

12、比赛监督、主裁判、裁判员

(一)比赛监督员、主裁判员、裁判员由四川省足球管理中心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1号《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选任。

(二)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范围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13. 参与管理

(一)各参赛队必须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纪律,实行领队负责制。

(二)各参赛队领导必须与比赛组委会签订安全责任书,认真履行比赛过程中的管理职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各参赛队领队、教练员必须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各参赛队必须加强竞赛纪律和反兴奋剂的教育和管理,严格遵守竞赛纪律和反兴奋剂纪律规定,坚决防止违纪行为发生。

14. 其他

(一)各参赛单位须在所在地为参赛运动员办理体检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比赛期间发生的任何意外,由各参赛单位及保险公司按照相关保险规定处理。

(二)比赛结束后10天内,主办方负责将订单簿、成绩簿(各5份)和赛区工作总结(2份)报送省体育局青体处,并寄送成绩簿(3份)及时送达各市、州体育主管部门。 比赛结束后一周内,项目管理员负责将订单簿、成绩簿电子文件报送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四川省足球管理中心:

联系人:刘晓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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