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淄博齐盛足球俱乐部官员陈连贵违纪违纪行为的处分决定
各赛区组委会及足球俱乐部:
2022年8月3日淄博齐鹰足球俱乐部,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第八轮第68场比赛中淄博齐鹰足球俱乐部,济南星洲足球俱乐部与淄博齐盛足球俱乐部的比赛在大连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10号进行。
根据裁判报告、比赛监督报告、视频、当事人情况说明和听证会,赛后,淄博启盛足球俱乐部官员陈连贵批评、侮辱对方球员,裁判向其出示红牌。随后,淄博启盛足球俱乐部官员陈连贵实施暴力行为,对前来劝阻的球队官员拳打脚踢,并继续辱骂其他球员淄博齐鹰足球俱乐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依据《中国足协纪律守则》第五十三条、第四十八条、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给予如下处罚:
1、板淄博奇胜足球俱乐部官员陈连贵7场比赛不得进入比赛场馆;
2、罚款35000元。
上述处罚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守则》第十七条执行。
本处罚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立即生效。
中国足协将按照《中国足协纪律守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净化场上风气。希望有关各方共同努力,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
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
导演:王小平
2022 年 8 月 10 日